谈性说爱|儿童性侵,70% 是熟人作案
什么是熟人性侵?直接的说法就是 “熟人性侵” 事件。
这人物可以是爸爸、妈妈、阿姨、伯伯、表哥、叔叔、姨夫、舅舅、堂哥、邻居、同学等等这些温暖称谓的熟人。从警方接获的案件里头,被亲生父亲性侵的孩子不在少数,新闻报导里,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事实,超过70%的当事人是被熟人给性伤害了。
对于性,许多人的意识或许就在男女两腿之间的事,或教育孩子性教育知识,又或者是性多元的话题(同性恋,变性议题),这一些认知其实都没错,但还有一个更加让我迫切的期待整个社会都可以觉醒的是,那就是性教育其实并不是个人的事,而是生存在社会里的我们都应该去学习的,包括性别教育,性别平等的需要。
更要认同家庭性暴力,它不是私人问题,不该只是新闻报导后大众的谈资,它和每个人都有关。因为,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,而且就发生在我们周围。
数据会说话
我在网络谷歌搜寻马来西亚儿童性侵数,“根据大马警方的数据显示,从 2013 年至 2018 年,全国总共发生了 6170 宗性侵儿童案,而这仅仅是立案的事件,其他隐蔽的案件相信更是不计其数。”(东方日报,2019 年 9 月 27日)
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针对女童与男童的性暴力,在 28 个有相关数据统计的国家,以平均计,90% 曾遭受强迫性行为的青春期女童表示,其遭遇的首次侵犯是熟人作案。在遭受过性暴力的女童中,只有 1% 的人表示她们曾寻求专业帮助。(联合国儿童基金会,2017 年 11 月 1 日)
这简直颠覆了我们的认知,因为熟悉,反而提供了作案的便利。
对于家庭性侵故事,它们被掩藏在一块被称作 “羞耻” 和 “家丑不可外扬” 的黑布里。当有人勇敢站在阳光下,揭开这块黑布时,你会发现家庭性侵犯,熟人性侵,远比我们想象的多。
虽然这句话很残忍,但我还是想直白的说,不是所有的父母,都能当好父母;不是所有的亲人,都会疼爱小辈。除了亲生父亲,一切和受害者接触到的熟人,都有可能对孩子下手。因为对他们来说,儿童就是最好的目标,为满足性欲,道德伦理可以被抛到九霄云外。
对孩子遭遇到性侵伤害后,她们大部分人可能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,哪怕明白怎么回事也可能什么都做不了,也不知道能做什么,所以要孩子自己去报案的机率是非常低的,这也让犯罪者食髓知味,一次次侵犯。
孩子或许因为年纪而有认知上的困难,另一方面因为和犯罪者的关系亲密,对她们来说发生这样的事情也很难处理。在孩子眼中,犯罪者是权威性的存在,哪怕觉得害怕恐惧也不敢告诉其他人,也不知道怎么求助,甚至很容易被威胁恐吓。特别是依赖犯罪者生存的儿童,更得考虑现实处境,难以逃脱控制。
哪怕在《 2017 年刑事法典修正案》,修订刑事法典修改乱伦(376B(1))、非自然性行为(377B)、非自愿肛交(377C)及煽动儿童作出猥亵行为(377E)的条文,涉案者一旦罪成将面对强制鞭刑。仍然无法阻挠这事件的发生啊!
对妇女或者孩童的暴力行为(包括性)和不平等的权力动态,都潜藏着对性别的刻板观念,重男轻女价值观和历史里不平等现象。也让 “家丑不可外扬” 这一个观念枷锁紧箍孩子的喉舌,哪怕这孩子告诉了最亲的人,他们眼中的大人也可能出于 “面子”、“经济”、“性别” 等问题考量,并不一定会帮孩子讨回公道,可能还会举家之团结的力量,将事实给埋在家庭系统底下,阻止事情的曝光,更别说举报犯罪者,或协助孩子报警了。
而对犯罪者保持沉默,换来的将是一步步更严重的侵害。他继续逍遥法外,正常娶妻生子,他的罪恶无人知晓。留给受害者的却是一辈子不可磨灭的阴影。没有人知道,童年遭遇伤害的孩子,可能他们一生都很难被治愈,他们或许心理扭曲,敏感,脆弱,自卑,觉得自己肮脏,对异性抵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