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说的|don’t be afraid, be yourself !

 

妈妈甫上车,六岁的孩子就扁着嘴巴,眼睛红红的,欲言又止。

生活在新加坡的一对母子开始了对话。

 

妈妈:What happen, tell mommy.

孩子:They don’t like me… they don’t want play with me… (they: classmate from child care)

妈妈:You don’t need to cry.  People don’t like you wasn’t your problem, is their problem. You are my good boy. You’re good!

孩子的心情立即转变,豁然开朗,不再带着抽泣音和母亲继续闲聊当天在学校的点滴。

这已经是几年前的画面了…

我一直坐在前副座,听着这两母子的对话。顿时棒头当喝。

从小,我就不知从何处被灌输:你要别人喜欢你,你就得当个好人,做别人喜欢、能让别人快乐的事。如果别人不喜欢你,表示你不够好,因此而无法得到别人的赞赏、喜爱或认同。要别人喜欢你,你就要成为一个别人喜欢的模样。

于是,“别人的标准”,成了我做人做事的宗旨。

总之,讨好别人,是很重要的。

我们今时今日根深蒂固的做人观念,从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的生涯里逐步累积。如果那个时候的观念稍微偏激,往后的日子,就会引发一大圈的雪球,会不断在自我怀疑、自我批判的观念里轮回。

在小朋友小的时候,就让他们体认自己的价值,对自己抱有信心,来自与长辈如何给他们鼓励和赞美。


对话里的妈妈,是我的四嫂。对话里的孩子,是我的侄子。

四嫂从小受英文教育,所持观念稍有异于受中文教育的思维。

当然,也不排除她这番思维未必与受何种教育有关。即便我觉得,那是最大的差异。

 

“他们不喜欢你,是他们的问题,不是你的问题。”

可不是吗,如果我们认同自己的存在价值,如果我们喜欢自己的独一无二,别人喜欢我们与否,都不足以影响我们原有的价值。

而且,别人不喜欢我们(或其他任何人事物),不都因应自己的标准和喜好来作出反应?

因为自己的个人标准和喜好来批判并作出导致对方感到不友善对待,难道我们会好过?

 

喜欢一个人,本该喜欢对方原来的样子。尊重对方本来就是那个样子。

如果不喜欢对方原来的样子,那请别去喜欢他好了,或至少,别去批判对方一些你认为不好的 “缺点”。

当然,要做到喜欢对方原来的样子,听起来好像不容易。但,又有多难?放下自己的标准就可以了。

视乎你选择看山是山,还是看山是杂草而已。

 

生活里头,随处是教材,随处有老师。并非只有家里的父母、长辈,学校里的老师,才能教我们做人的道理。

放宽一直抓紧的弹性,我们的思维观念可从生活教材中转念。

那番对话虽然发生在两年前,但一直存留在我心里。那是一堂珍贵的教学,让我从此记着:你很好,做你自己就好了。不喜欢你的人,有他们的标准。并不代表你很糟糕。

 

我才不要一辈子只用一种思维过生活。

如果那观念并没有为我带来更多的好处。



rychael

始于疑惑,终于自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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